尊敬的各位食品经营者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》,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,保障国家粮食安全,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,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就有关事项向广大食品经营者温馨提示如下:
一、 提高思想认识,落实主体责任
各食品生产经营者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充分认识反食品浪费的重要意义,自觉将节约理念贯穿于食品采购、加工、储存、销售、服务全过程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,明确责任人员,将防止食品浪费纳入员工培训内容,切实履行好法律规定的社会责任和主体责任。
二、 加强过程管理,优化经营方式
三、 规范宣传行为,杜绝诱导浪费
不得诱导、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。各类促销活动应真实、准确,避免通过“过量优惠”、“最低消费”等方式变相鼓励浪费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应完善消费提示功能,鼓励标注餐品分量、建议食用人数等信息。
四、 建立自查机制,主动报告处置
定期对经营过程中的食品浪费情况进行自查,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持续改进。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进行分类管理,通过打折、捐赠等方式进行特别标识或集中陈列出售。对超过保质期但尚未腐败变质的食品,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资源化、无害化处理。发现存在严重浪费行为的,应及时整改并向有关部门报告。
五、 倡导文明风尚,共建节约社会
积极参与“光盘行动”,营造“浪费可耻、节约为荣”的浓厚氛围。主动学习、宣传《反食品浪费法》及相关知识,争当节约粮食的践行者、宣传者和监督者,共同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、健康、理性、绿色的消费新风尚。
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对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宣传引导。请广大食品经营者积极响应,立即行动,从自身做起,从现在做起,为有效遏制食品浪费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力量!
让我们携手并肩,厉行节约,反对浪费,共建共享美好生活!
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[日期]
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l07oyha7.com/product/22.html
更新时间:2026-01-06 05:08:37